因避孕失败进行人工流产,可按有关《劳动法》规定休假
匿名用户 2012-05-2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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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第七条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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