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八个月,没签合同,现在怀孕五个月,公司让我主动辞职

在公司上班八个月(2009年9月初-至今),没签合同,现在怀孕五个月,公司让我主动辞职,说是可能我工作的部门要裁掉了,当时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我没同意,没有谈妥,现在转又跟我说补签合同。 我现在担心的是 如果我现在同意补签(签的肯定是从上班之日起的一年),还有两个多月到期后,公司再以没合适工作提出再让我主动辞职怎么办?我肯定就没有讨要双倍工资的权益了,这个合同到底要怎么签我才能一样享受到合法的权益。 我现在具体怎样做才能充分享受到我我权益。
匿名用户    2010-05-1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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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签合同,用人单位辞退非合同职工支出的费用要比正式合同职工要高,签合同就亏了,你必须找劳动仲裁解决,收集必要的证据,可以证明你工作的,还有关于被辞退的谈话录音,没有的话就找领导谈一次,用手机录音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单位在你怀孕需要享受法定假日时辞退你,属严重违法行为,可以得到更高的补偿。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截敲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炼耀葵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沃洞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请尽快找劳动仲裁维权,一定要维权!不能手软,不要怕麻烦!

匿名用户   2010-05-1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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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看看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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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5-17 11:57

你和公司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的事实劳动关系已存在,你现在在孕期,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即使你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你也有权追要你的2倍工资

匿名用户    2010-05-17 11:52

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因为在孕期,你所在的公司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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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5-17 11:46

你就直接去工商部门

匿名用户    2010-05-1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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