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工作2个月,已经签了正式劳动合同现在怀孕了,试用期是3个月 公司要辞退她,请问公司做法有依据

如果公司赔偿,具体应该怎么赔偿?麻烦了,帮忙解决下。谢谢
匿名用户    2011-05-2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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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妻子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处罚规定是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减貌当继续履行;垃裁糕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你爱人还想继续工作也可以录编,不行继续干的话,可以依把时期条要求经济补偿金,照你妻子的工作时间,应该是一个月的工资。

匿名用户   2011-05-2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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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辞退她。公司如要辞退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辞退你老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用人单位强行辞退,给你老婆的补偿也不多,按你老婆的工作时间,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很不划算。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样,你老婆怀孕期间以及分娩后,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如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向劳动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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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5-23 16:56

可以辞退

匿名用户    2011-05-23 16:52

1\劳动关系没有正式与非正式劳动关系之分,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之分。但无论哪种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的确立并不是以试用期满为标志的,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应从合同成立时确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从被录用时确立。 2\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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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5-23 16:49

法定式用期公司可对不满意的人以辞退的 ,你不想干也可已走的。

匿名用户    2011-05-2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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