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与公司签有合同,现工作八年半有身孕无故被解雇,离合同到期还差四年,请问我能得到啥样…
匿名用户 2012-04-23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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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怀孕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赔偿,同时补足社保。你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震貌 申请仲裁免费。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灿哑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抽竞寸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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