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但是没到离职日期,因为怀孕很难受无法工作,厂方不批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6-10-03 11:41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在怀孕期间可享受女职工保护条例。所以你不需要辞职。参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6-10-03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