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10月因怀孕向公司请假,公司在11月就不给我交保险并在12月合同到期就不于我续签请问我该怎么办

当时我未写请假条,我于2008年4月重新回公司上班,公司让我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我向公司领导反应两次,我是来沪的外来工,在本公司工作了近9年。
匿名用户    2009-07-25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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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晕,没写假条就走了,那我怎么还会理你呢?

匿名用户    2009-07-25 22:18

怀孕期间的员工按照劳动法肯定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匿名用户    2009-07-25 11:43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09-07-25 10:27

找工会投诉!!找媒体暴光!!!最恨这种过河拆桥的东西!

匿名用户    2009-07-25 09:47

咨询下法律的吧,那更专业

兆南莲_0qik    2009-07-25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