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时长4小时,子宫被切,这算是医疗事故么?

在进产房医院检查说阴囊上有一块阴影,第二天主治医生说小孩是畸形的.打了催产针,两天一夜小孩还没顺利生产,产妇没吃饭也没喝水,院方说坚持没意义,建议做剖腹产,产妇不同意,院方劝说家属做产妇的思想工作,经过家属的劝说,产妇也同意了剖腹产,家属有签字,院方没告诉家属有担多大的风险.早上10.30进的手术室,10.48取出了小孩,当时产妇还清醒,产妇问医生,小孩是不是畸形的.医生告诉产妇说,是正常,很健康.院方有告诉家属:产妇的子宫收缩泛力,大出血,有可能要切除子宫.家属同意. 问:这样的情况是医疗事故吗? 问:这样的情况能索赔吗? 问:如果索赔要经过什么途径?
匿名用户    2006-02-17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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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是什么原因摘除子宫, 医院好象很不明确,但是有一点很明确:医院没有给家属及病人明确的答复及任何合理解释! 如果要索赔,病人家属要封存病侨绣乡历,拿去鉴定。同时上诉法庭,看专家的鉴定结果北串。 如果医院有过错的基基话导致子宫摘除可以获得上十万的赔款! 去律师事物所咨询好吗?

登梓颖_O0Ta   2006-02-1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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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首先表示深切的遗憾和同情. 这件事是不是医疗事故你得让当地权威机构来鉴定,你上文给出的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说清楚是不是医疗事故.至于赔偿要按照鉴定出的医疗事故的等级来赔偿,一切的按法律办事!!!! 祝你好运!!!!

匿名用户    2006-02-17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