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领结婚证且身怀有孕但还没办酒席,如果离婚女方彩礼要退还男方吗?

我和我老公是相亲认识的,已经订婚了也领了结婚证和怀孕4个月就差还没办酒,但由于我们两性格不和,互不了解信任,现在我想要求退婚,他拿了五万元彩礼过来和在一起时花了些钱(吃穿住行、礼盒办制物品等大概花了10W),现在如果要退婚,我那钱要全部退还吗?那要不要他陪我青春损失费及打掉孩子的一些费用?现在我提出协议离婚,用掉的都是该用之处不退还,彩礼对半分其它我自己负责,他不同意要求退还6W和金器,请问我该怎么办?因为现在我怀孕已经4个月了,如果起诉离婚可以先把孩子打掉吗?那会不会变成我的过错?
匿名用户    2015-03-06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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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纠正你个错误,不是退婚,你们两个已经领取结婚证就视为已经结婚,如果想分开,只能按照离婚处理,还有一个错误,并没有青春损失费这种法定赔偿方式。另外至于打掉孩子的费用,可以进行协商,索取营养费,或者让男方承担一点费用。你所说的彩礼,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只能证明你家里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会支持对方讲彩礼返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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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优悠_Uryw    2015-03-12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