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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义咨询:关于孕产妇休假和产假的工资问题
我老婆是一公司部门经理,怀孕8个月了,因身体不适想提前请假回家休息。单位
工资总额组成为:基本工资+津贴,社保是按工资总额(含津贴)交的。
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
一、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间的工资应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5%左右。休息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二、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请问:公司到底该按她的基本工资算,还是按基本工资加津贴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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