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想同我续签,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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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别人不跟你签,就是跟你签,你也不能签,怎么孩子不要了? 说明白点,你是单位要跟你签,你也斯禁不能签,怎么?哺乳期一到就断奶去上班?那谁来看这个孩子?是这个孩子成长重要?还是上班挣那几个钱重要? 产假加哺乳期一共6个月,一到你就要回去上班,孩子吃母奶最好要满10个月,10个月以后断才行,否则他的营养基础不好。 我有个朋友,女方是国有单位的,没办法,到点就去上班,怎么喂奶呢?开始先用吸奶器吸出来,放在瓶子里,放到冰箱里,孩子饿了,就让保姆热热给孩子吃,后来发现不行,为么?奶一热什么营养也没有了。没办法?只好断奶上辅食。结果孩子到现在,就是天天吃红烧肉也比别的孩子长得慢。 另外,照你说的样子看,你老婆单位也应该是民营的,没有什么好留恋的。 一是你现在不用签,因告毫眨为你在哺乳期内他是不能和你解除合同,如要续的话,也是过了哺乳期的事。 二是你也续不了,因为你在哺乳期内无法劳动,所以你也签不了什么合同。 三是你过了哺乳期,但单位不菠乔跟你续了,这时,你可以到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提出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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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用人单位不与怀孕女职工续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该续签到哺乳期结束。至于哺乳期,一般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并无明确规定。 2.如果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应该赔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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