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缴纳保险,不给休产假,辞退孕期员工,可以要求其如何赔偿?

公司辞退孕期员工,可以要求其赔偿多少? 在一家公司入职已满10个月,现在仍在职,公司没有给交过任何保险,而是让我打了一个书面申请,将保险费以工资的形式打卡发放,目前公司准备大量裁员,通过考试堂而皇之的评估掉了他们所谓的不合格人员,但是我没有写辞职报告,公司还是打算让我离职,可是我现在已经怀孕近六个月,公司安排远距离出差,是一项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所以公司以拖沓、不服从管理、没有完成工作为由对我降级并且扣除几百元工资,并且不允许我休产假,并且说即使请了产假也不给发工资,请问我可以使用哪些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匿名用户    2016-06-1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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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辞退孕期员工,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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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博简    2016-08-30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