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的把一个女的弄怀孕了,那女如果把娃娃身下来了,那男的负不负责任?

法律上有没有约束??
匿名用户    2008-08-29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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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负责的嘛 尽管他们没有构成法律认贵吴躬可的婚姻 但是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事实婚姻 男人与这名小孩是有直接的血缘关系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缘吊 男人将来的财半挤产继承权有这个小孩的一份 男人最少应该履行对这个小孩的抚养权 也就是说 男人是该要负责任的

匿名用户   2008-08-29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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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血缘关系! 但负不负责就是这男的为人问题了。 一但上升到法律高度就是负责对你也不会有什么好处的! 明白了???

匿名用户    2008-09-02 19:48

如果男女已结婚,男的肯定不须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男女没有结婚,那么男的当然要负责任啊!

匿名用户    2008-08-31 14:45

一名女孩未婚生下一子,因为孩子的爸爸未尽责任,这名未婚妈妈和孩子一起将他告上法庭。日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男方给付女方医疗费和经济补偿,并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300元。 2005年,女孩方惠经人介绍与男青年张林建立恋爱关系。 在相恋过程中,二人发生了关系,致方惠怀孕。双方家长了...解情况后进行了协商,决定让方惠进行人工流产,张林负担全部费用,并给予方惠精神补偿2万元。但由于方惠的身体状况不适宜进行人工流产,她最终于2006年年底生下一个男孩。 孩子出生后,张林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方惠认为,张林应对她和孩子承担责任,于是和儿子一起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给付其误工费、医疗费、生产营养费共2.4万元。 作为儿子的代理人,方惠表示,张林在孩子出生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请求法庭判令张林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500元。 然而,张林在庭审中却持另一说法。他说,方惠执意要将孩子生下,现在的后果完全是她造成的,所以方惠的诉讼请求无正当理由。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张林只同意每月给300元抚养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林和方惠对此结果均有责任。张林应适当承担方惠孕期及生产的医疗费。考虑方惠孕期误工及产后身体康复等因素,会给方惠在经济上带来一定困难,所以张林应给付方惠部分补偿。法院最终判令张林给付方惠医疗费和经济补偿共7000元,同时判令张林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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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8-31 14:45

这个应该不算法律管的~!负不负责就要看这个男人有没有责任感和是不是真的爱你了~!最好要他和你结婚~!

匿名用户    2008-08-3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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