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未签合同被解聘可以吗?

我在红豆居家服饰专卖店上班,当时承诺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后可以投保签合同。一个月后,公司照常让我们上班,但却一直未跟我们提签合同的事。第二个月中旬,我发现怀孕了,请了假,当天下午就接到公司辞退我的电话,理由是公司需要减人。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公司说半个月的工资会发给我,那我是否可以提出额外的补偿,补偿限度是什么?
匿名用户    2010-04-0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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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三期期间不可解雇 支付赔偿金(2个月工资标准)

匿名用户   2010-04-0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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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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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4-02 19:18

不可以的,你放心

匿名用户    2010-04-02 19:16

可以补偿,试用期后的工资开双倍。保留工资单,不给,告他。

mibomijiao    2010-04-02 13:57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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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依琴_OMsO    2010-04-0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