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职怎么办?

她个人要离职,那么公司给她开离职证明是否将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匿名用户    2006-07-2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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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她典掏写份离职申请,留公司备案即可,同时在离职证明中纺报也可写上在她申请之下的辨禁布字样。

匿名用户   2006-07-2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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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员工要离职,你也不能拦着。 可以要求员工写书面的辞职申请,明确是自愿的,且知道自己目前已经怀孕。

斋清嘉    2006-07-26 13:06

她是自愿的吗?自愿双方度不承担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29条的规定,它可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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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6-07-26 11:25

那你得让她写上她是自愿离职得证明才可以啊

匿名用户    2006-07-26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