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怀孕已辞职半月,但公司一直以没有招到合适的人为由,迟迟不能交接 我该怎么办?还继续去上班吗?

可不可以不去公司上班?等他们招好人以后再去公司直接交接?另外,公司应于8月12号之前发7月份工资,但以公司困难为由不发。因为我辞职了,所以在8月31号把工资给我了。属不属于劳动法中: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匿名用户    2011-09-1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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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甘愿放弃国家赋予生育女职工的一切产假待遇吗?

哀昂雄_EgGT   2011-09-1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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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们的事,首先,你辞职报告递上去多长时间了,试用期内3天就可以,正式期内常规是一个月,可也不一定必须一个月,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已经发了工资给你了,就很难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到时你现在还在上班期间你就请假喽,请怀孕检查,然后,开始请病假,随后到产假,为什么要离职?他们一年内是不能辞退你的

匿名用户    2011-09-18 11:47

辞职一般是提前30天书面申请的 发了你该得的工资就可以了,迟点发应该没什么的。

匿名用户    2011-09-14 15:57

无论你怀不怀孕,都可以提前30天辞职,30天后没有义务在履行任何行为。 后面一种情况属于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情况,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只要你想辞职 不要经济补偿金了,就可以提前30天辞职;要是想要经济补偿,就可以以公司不及时支付工资请求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经济补偿(满一年,有一个的经济补偿)

匿名用户    2011-09-13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