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但是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别苛刻
匿名用户 2013-01-0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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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印殖形之一(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即哺乳期结束)。即是说,你在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你 至于贵公司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的假期的行为,肯定是不合理,你可以收集证据(比如公司制度)后向有关劳动部门反应要求整改, 哺乳期是产后一年算。 你以后参加产宰葛辨检算正常出勤,既不事假也卜基不是病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3款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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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纠结的问题啊。 牛逼版回答:多大点事,姐不干了,回家生孩子去。 牛逼后果:转型为家庭妇女,老公一个人挣钱养家,压力略大呀。 强硬版回答:既然公司违反了国家规定,他不占理,到时候敢不给你请假,到劳动仲裁部门告他,公道自在人心! 强硬后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好不容易告赢了,也没处理...
这样超级不合理。我以前在一个上市公司做销售,因为知道我怀孕了,四个月的时候就让我在公司闲逛,看看报纸,打打文件,说我可以晚点来公司然后也可以早一点走,避开上下班高峰期。直到快生的前几天我才请的产假,我晚婚晚育,又拿了独生子女证,顺产,总共请了五个月。你们公司这样对你绝对不是一个正规的公司,可以咨询一...
当然不合理,但是产假一般都是快生了才请,可以请98天,他就算不同意也不能辞退你!有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