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个女孩是未婚怀孕,这样有没有产假???上海地区

匿名用户    2012-05-1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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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婚怀孕,可以补一个结婚证,然后就可以享受产假待遇了

母婴用户684436534    2012-05-13 12:10

匿名用户    2012-05-11 22:0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说明女员工在三期期间,不能被非过失性解除,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因此,可以享受产假,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即,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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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5-11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