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地户口从2012年2月开始缴纳生育险,如果10月份生产,能及时报生育险吗?

地点:北京 因为正好卡到9个月了,我找到社保的报销是这样写的,但是不是很清楚!有明白的朋友解答一下吗?谢谢 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匿名用户    2012-07-2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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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2012年新参加生育险的是可以享受待遇的,但必须连续缴纳生育险。如果在生育险享受后出现违规单位承担。

纳元白    2012-07-20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