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炒鱿鱼的赔偿问题!!!!请求帮助

基本情况:我2003年毕业,于2003年6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会计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预产期2009年国庆节 在现在的公司的情况:2007年入职,2009年6月合同到期。由于单位只有一个会计,我产假期间没有人代理工作,单位不愿意给我续签合同了,请问我该取得多少赔偿?如果续签合同的话,我的产假90天也没有保障。因为没有人做事情。 我和牛宝宝感谢大家的支持。祝愿大家在牛年里一切顺利!
匿名用户    2009-02-02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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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工作7年,法学本科,资历较浅,说说我的看法您参考. 1、你合同到期时怀孕,按劳动法相究梅关规定合同期满终止,如女同志在怀孕,生产和哺乳期内,应延续合同到此类情况消失为止,也就是说你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到2009年6月,但是法律已经自动给你延续到了你的哺乳期结束,也是就2009年10月+1年,应该是2010年11月。也就是说现在的你不存在续不续合同的问题。 2、如果单位在2009年6月强制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给你个建议那就是你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而不要只要求经济补偿,在单位书面拒绝你后,再要求单位补发你工资到2010年10月,再要求单位补偿你2007年+2008、2009、2010年10月前4个月的工资。再要求单位赔偿你2008年2009年2010年10月前3个月的赔偿金。那么总共你可获得16个月+4个月+3个月共23个月工资。另外2009年6月耗脑典-2010年10月你的保险相关费用单位也要缴纳。你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负责给你办理。 3、如你90天产假没办法保证,那么就看你自己柿院的决定了,生完孩子能咬牙坚持,就忍了。坚持不了就拿起法律武器,别怕得罪人,你是占理的,单位是违法的,抗到2010年10月单位可以和你解除合同时,走人就算了。这样的单位也没什么待的。没人情味。 最后祝愿您和您的宝宝,幸福,平安 我的孩子也不大,支持你。

匿名用户   2009-02-0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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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第 一,女职工杂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的劳动合同尽管在2009年6月到期,但是由于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你的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即宝宝出生后一年。也就是说,你的劳动合同应该在2010年10月到期。 第 二,关于产假,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安排,单位不敢不从...的,只要是不从,你就到了单位不干活,单位是拿你一点办法也没有的。然后,到了预产期以后,你就直接自己给自己放假3个月。3个月以后上班,照样不干活,干靠,单位没有任何办法的。 第 三,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按时发放工资,你就直接去法院要求先予执行。然后再去打劳动仲裁。 第 四,你也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第 五,如果单位给你上了生育保险,你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社保支付的,而无需公司支付工资的。你的孕检、生产费用,也都是可以通过单位由社保报销的。 第 六,有问题可以随时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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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访文_CGku    2009-02-14 23:55

要详细阅读劳动法律

匿名用户    2009-02-08 22:59

建议 别去举报 (个人意见)现在金融危机那么厉害 谁好过 我想老板现在也够受的 私下交涉 实在不行你在举报

匿名用户    2009-02-02 17:43

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很管用。

匿名用户    2009-02-0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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