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3个月,还在宾馆上班,而且还有夜班 我辞职辞不掉怎么办?老板总是说什么时候有人什么时候放我走

匿名用户    2011-10-1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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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或者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申请,到30天后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告碗付劳动报酬的;刺务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纪兔源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案件可以HI我

桐博简   2011-10-2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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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公司结清工资。/

逮曼安    2011-10-19 18:40

笑话,和你们老板说赶紧放人,不放就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到时候他赔的可就不只一个月工资了。劳动法他起码就犯了三条。

匿名用户    2011-10-19 18:26

给记者打个电话

匿名用户    2011-10-19 18:22

其实你根本就不用辞职, 只要请产假就可以了, 而且工资老板要照付, 不然就可以去劳动局告他!

匿名用户    2011-10-1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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