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辞退孕妇

我怀孕3个月,工作满2年半,合同16年3月到期。公司要裁员,我要求得到怀孕剩余6个月工资+3个月产假工资+3个月的正常辞退赔偿+6个月社保,这个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匿名用户    2015-10-2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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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将其辞退的,除非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与孕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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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博简    2015-11-18 22:17

你好,你可以在律伴,法律平台上,问一下律伴意见,应该是可以的。

匿名用户    2015-10-20 15:51

6个月社保不可以,其他可以

匿名用户    2015-10-20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