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保护孕妇的权利

我是孕妇,公司需要我晚上加班到19点,我本人提交了申请不想加班,公司没有批准,一气下写了辞职书,但在同事的讲述下:孕妇是可以不加班的,所以我把辞职书拿回来了,我可以继续上班,且劳动合同还生效,还可以要求公司安排我不加吧是嘛证据补充:请列举你拥有的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如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借款欠条或者短信记录等
匿名用户    2013-11-2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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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你可以要求不加班。辞职书公司还给你,视为你自己撤销了辞职,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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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承载_l279    2013-11-23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