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我怀孕了,但是单位要强制给我降低工资待遇,还说爱干不干,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0-11-29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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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是否无法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如果不能,单位调岗是正常,按不同岗位给待遇也算正常。只要不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涌孟香标准就不算违规。 应对办法:仍然从事原工作,拿原来的待遇,直到最后休息;接崭它受现实,按新的岗位领取报酬;与领导沟通,求领导照顾,做较轻的工作拿较好的报酬。但这样做是希望领导开恩,不能与领导弄僵。豆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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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
找你们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请他们出面协调,协调不成在立案!我就是人社局的,放心大胆的去吧!
不负责任的说呢,就是你找相关部门处理。结果你果然被开除了。 负责人地说呢,你去找领导,说点好话,送点东西。领导对你“法外开恩”。结果你工作保住了,领导还比较看好你。 这种问题网络或者法律都帮不上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