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追加求:胎儿继承遗产的案例,最好是真实的

真实案例,最好是近年的
匿名用户    2008-01-0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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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1-0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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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一、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安居里的306室房屋归原告李雪花所有; 二、原告李雪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日内,给付原告范洋33 442.4元,该款由范洋的法定代理人李雪花保管; 三、原告李雪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日内,给付被告范祖业33 442.4元; 四、原告李雪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日内,给付...被告滕颖41 942.4元。 案件受理费3764元,鉴定费1000元,调查费100元,合计4864元,由原告李雪花、范洋负担2918元,被告范祖业、滕颖负担1946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编者注:本案涉及隐私,故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均作改动。)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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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1-03 13:37

案例回放:薛某于2004年9月因交通事故死亡,留有遗产5万余元,现薛某的父母提出要分割这5万余元。薛某的妻子王某现怀孕3个多月,王某问:“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王某腹中的胎儿享有继承薛某遗产的财产权利。(记者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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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1-01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