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劳动局因怀孕离职单位扣除部分工资怎么维权?

本人是做售楼工作的,因为怀孕于14年4月3号离职,单位扣了我2套房子的贷款提成(贷款总额37万元整,而且银行已经在3月份放款了),说我离职了这个贷款提成就不给我了;另外还扣除了我3月份的车补200元(车补5月份才下来,原本是500元的车补结果只有300元),给我的回复是车补降了,可是在职的时候没听说降车补,现在5月份说降了3月份的车补,我觉得不合理,想要维权,该怎么办才好?
匿名用户    2014-05-13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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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他们极其仇视革命后代,企图扼杀在摇篮之中。这就是当年国民党特务潜伏在丹东劳动局内部所干尽的坏事!

匿名用户    2014-05-13 12:36

拿着合同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匿名用户    2014-05-13 12:35

1,找劳动监察 2,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宝雅懿    2014-05-13 12:27

找有关部门

匿名用户    2014-05-13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