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六)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七)当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七)颁发结婚证。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每对9元。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孕期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免费发放一孩生育证。户口登记由当地派出所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