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北农民,2002年结婚,2003年生了一个儿子,至2012年没办准生证,又生了个儿子,我老婆是80…

你好,我是湖北农民,2002年结婚,2003年生了一个儿子,至2012年没办准生证,又生了个儿子,我老婆是80年,我是78年的,女方无哥弟,请问在湖北要罚多少钱。
匿名用户    2013-11-03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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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去女儿户当上门女媚,则可以再生育一胎,未办证当事人各罚500元,两夫妻共要罚一千元。 如果不当上门女婿,则属违法超生一胎。当事人双方分别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法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三)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二)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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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翠荷_phsa    2013-11-03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