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清宫算不算医疗事故?

13周引产。 无痛钳刮手术,医生明明知道里面有残留物不清理,做完手术才隔一天又要清宫,说是怕危急生命,不过上下才隔一天,这会不会是医疗事故所找的借口呢? 人流未尽有残留物还要付款吗?明明是医生没做好手术,却要收一次1000的庞大医疗费用。这样算不算是敲诈呢? 我可以告他吗?
匿名用户    2008-07-29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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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剩竖面的情况你有证据证明是院方故意拖延的么? 2.实现是否交待过类似风险径叹或者签肿细贵署手术同意书,这两点只要有一点,你走遍全国都告不倒

匿名用户   2008-07-3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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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有时因为一次不能请彻底是需要二次清宫的,第一次不是故意不清完,而是有些情况,比如病人无法耐受,或者病人有其他异常情况。

芮雅美_BvOL    2008-07-31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