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妊娠剧吐住院2次+公司要求生完娃再去上班=变相辞退??求宝妈们支招,谢谢
定琼华_wAGu 2013-05-0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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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过潜《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看一下当时的录用条件中有没有“在试用期内不得结婚、们吴怀孕、生育”之类的规定,如有,用人单位则是可以解除试用的,若没有,你们就可以据理力争了,也源医浅可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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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规定有3个月。公司必须按60%的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社保照常购买。我之前公司同事就是要保胎,一直到生孩子都没有上班,公司都是按60%发放,生孩子开始再计算产假。你可以让医院开病假单,先休3个月的病假,怀孕期间及1年的脯乳期是不能辞退你的。
其实公司给你缴社保已经够用了,有这个应该就有生育险,到时候生完孩子拿着东西回公司,还能拿2w块。也可以了。
签了合同就该有基本工资的。试用期就难说了,站在公司角度想一想,你暂时又没什么贡献,而且试用期没结束就生孩子,而且还不确定明年孩子出生后你会不会辞职当不干,让人白白给你发一年基本工资,有点太不靠谱了
我觉得把,如果可以坚持,你最好继续上班,等到临产时有三四个月的产假,到时候基本工资和各种险都不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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