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怀孕快两个月了,我们在一起不合适,她坚持要生下来我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匿名用户 2011-07-05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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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棒子在杆上长着不要就别掰。 你这么想首先做人就不负责任。 楼上某位号称女人的要不要试试这边男的多的是。 别人身上不知道痛,轮到你自己的时候你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呢!吊丛 你的思想不光是对感情不尊重,而且是对生命不尊重! 你知不知道人体胚胎15天神经就有感觉,就能感受到痛的啊! 杀别人的孩子你不觉得痛,杀你自己的孩子你也会不觉得痛吗?如果是这样你只能说你没心没肺。 称你是人都嫌抬举。 更何况你知不知道女人一次打胎毯虏兵做不干净或者连续三次以上打胎会导致习惯性流产的。 再说了,请问你打葵法过多少次胎啊!很有经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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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你女朋友这样真是挺讨人厌的。 负不负法律责任我不知道。但是就是离婚,孩子的问题不是就一定能要人命的。 抚养费也没多少的。三万两万的,到十八岁。 我也是女的,但是我真的觉得她的做法不明智。如果不是她身体有什么问题,怕以后怀不了孩子这样做真的不可取。 你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还不知道合不合适就先...
我觉得,从理论上看,她还是很爱你的,希望和你在一起,如果矛盾可以调和的话,可以破镜重圆,如果实在不行,国家现在不提倡事实婚姻了。所以,如果女方单方面的生下孩子,按理来说,你是需要给抚养费的,如果对于抚养费的数字双方达不成一致,可以提起诉讼
肯定是要负责任的,如果孩子生下来,而你又不和她结婚,那么法律上规定你要有责任把孩子扶养到十八周岁,
不只是法律,还是道德。不合适? 你还是多想想吧,有些东西要是去了才知道可贵。多想想,多看看,多听听自己在意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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