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多年患有哮喘,怀孕期间需去异地保胎,询问一下这样的情况用工单位有没有权利辞退员工

我女儿多年患有哮喘,怀孕期间需去异地保胎,询问一下这样的情况用工单位有没有权利辞退员工
匿名用户    2016-04-25 11:44    

推荐回答

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婚实缠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否则是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啊。 具体可以通过……http://tieba.baidu.com/p/4337247758百度 法律咨询这块的贴吧,问问阶挤 劳动相关律师啊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怠蔑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匿名用户   2016-04-25 11:57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