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医疗失误问题

您好,我从2013年8月份怀孕初期就在我们当地的妇幼保健院检查,在孕4个月时做的胎儿心脏彩超,单子显示胎儿一切正常,每个月都会去医院复查,直到孩子14年5月出生,孩子出生时有严重的心脏病,是先天性心脏病比较少见的,出生3个小时后转到市级医院,在市医院一天转往北京军区儿童医院。在重症监护室住院28天,到最后孩子没有活下来,我们共花费12万。我想请问您,像这种情况我能起诉妇幼保健院吗?证据补充:从怀孕初期到孩子出生的检查单子我都保留着呢
匿名用户    2014-06-09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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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

匿名用户    2014-06-09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