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医院没有做详细检查就让做治疗,造成胎儿流产,这算是医疗失误吗?

2月9日,我去医院检查妇科,因为我想要个小孩。当时我有告诉医生我的月经周期时间。改院医生给我做了个B超,就确定说我没有怀孕。然后说我有妇科炎症,很可能是因为这个导致不孕的,还说我需要进行治疗,于是就听她叫我做了3天的微波治疗。 第三天后,我发现月经怎么没有来,平常我的月经周期是很准时的,这次怎么就流了一点想口水多的就没有了?于是我又到该医院询问医生。医生说我是太紧张了,放松点就好了。 因为我最后一次来月经是1月9日--1月13日,2月9日就到该医院进行检查并做了不连续3天的微波治疗及输液等,直到3月3日,我就开始大出血9天,我到另外一家医院,经医生检查,说我流产了。于是建议我住院,做人流手术及其它相关治疗。 请问我这个可以追究该医院的责任吗?这是该医院的医疗失误吗?我因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匿名用户    2009-04-0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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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了筝串的话医院肯定有责任的,你应该保留当时的B超评导单和病历,然后现在这家医院的病历也要保留好,还有医院收费凭证等,或者你可以就有关情况咨询一下律师,再去找评吉医院自己心里好有个底。

归问凝_kj1s   2009-04-04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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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追究前一家医院的责任 把在前一家医院看病的一切单据都保留好 还有病历本也保留好 在第二家医院检查的单据和医生的检查时写的病历也收好 这个是确定第一家医院误诊的证据 然后去咨询下相关的律师 看具体如何起诉

哈心慈_p7eb    2009-04-05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