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为湖北农村户口,南方为长沙集体户口,请问准生证怎么办理?

大家好,我爱人是湖北农村户口,我是长沙市集体户口,落户在单位,地点在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现在我爱人怀孕了,在湖北娘家和我的老家湘潭养胎,现在要办理准生证。爱人的村委和乡政府计生委都已开具证明,我想在长沙办理准生证。该如何办理?现在我单位计生专干答复要回女方办理,理由是我爱人并未在我单位街道常住。但现在预产期快到了,加之路途遥远,回湖北很不方便,长沙市计生委答复如女方是农村户口可在男方办理,请问我到底应该听谁说。谢谢!而且,我09年8月登记结婚,户口本上已注明结婚,但在街道办事处的微机里显示还是未婚,那么我的这条信息要在哪里才能把未婚改为已婚。感谢!!事情紧急。请好心人回复。
匿名用户    2010-07-3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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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去女方户口办理 ,这是现在国家政策(小孩子的次潜耀户口是神减和女方跑的,准生证挡医是可以办理户口的) 特别是你现在的情况,特别是你现在微机里显示还是未婚。。。早不准备呢?

匿名用户   2010-07-30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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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的结婚信息要在你所处的街道办事处改正。准绳证要回女方的所在地办理。

匿名用户    2010-08-01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