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成都户口,老公重庆户口,我们居住在重庆 现在需要在重庆办理准生证,需提供女方户籍地未育证明

现在怀孕四个月,请问是否需要女方本人回成都办理。打电话到社区咨询时,要求提供18岁前户籍地证明、以及户口最后迁入地之前所有户籍地的证明。也就是说学校、工作单位等的集体户口时也需要证明。请问是否属实?因为现在怀孕不方便,想请问下有没有更便捷的办法。另外,如果生育之后再办,手续是怎样的。谢谢
匿名用户    2012-07-24 17:29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应先办理生育证后生育。如本人行动不便,可委托家人朋友代办。 补办生育证,小孩第一时间无法购买少儿扶助金,其次有可能被当地计生部门处罚。 PS: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匿名用户    2012-08-06 00:29

貌似是的,缺啥都不给办,都有了还可能给你拖着,

匿名用户    2012-07-29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