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生孩子剖腹产横开刀的,在手术过程中实施了膀胱修补术,我想知道是手术意外,还是必然的?

患者信息:女 29岁 其他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 六年前,我也做过剖腹产,这次是第二胎了,因为是前置胎盘,手术当中出现了大出血,医生说胎盘长到子宫里面去了,必须切除子宫,然后才实施的膀胱修补术,手术历经6个小时,输了两袋血,因为是半麻,所以我的头脑一直都是很清晰的,眼睛也一直是睁着的,我清楚的记得是取出孩子之后,发生了大出血,然后医生马上止血,是切除了子宫才止住的,后面才听到医生说,膀胱有所损伤。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想知道这是否是医生的过错? 曾经治疗情况及是否有过敏、遗传病史: 没有什么药物过敏。 我个人觉得这件事情是医生的过错,所以我和主治医师谈过,医生不承认,说,因为第一次手术的原因,我粘连的太严重了,手术的途径是必须从那儿过,所以,他的意思是必然的。也许他说的太诚恳了,还是我太相信医生了,我相信了医生的话,就没再追究,可是我现在发觉不对,如果是打开以前那道疤痕口,必须损伤膀胱的话,那么取出小孩之后,他就会说,膀胱有所损伤,可是为什么要等到大出血之后才说,膀胱有所损伤呢?我真诚的希望你能够为我解答,这成了我的一块心病,假如说这是医疗事故,我又该怎么捍卫自己的权益?
匿名用户    2011-04-2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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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剖腹产手术过程径侨中及手术后,出现大出血是比较常见的,这大多是一些产妇的自身因素(凝血功能低、子宫收缩差等等)。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切除子宫的方法,这也是不得已的方法。 你的膀胱的问题,膀胱和子宫是相邻的器官,所以发生粘连也是有可能的,在切除子宫的时候也是有可能伤到膀胱的。在切开腹部的时候,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损伤膀胱的。如果你是在开腹的时候损伤的,那一定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在切子宫的时候损伤,那就要依据当时手术的实际情况来定(是真的有粘连不可避免损伤的造成?还是医生的大意?)。我想你那位医生说的手术途径,是指切除子宫的途径,而不是剖腹产的途径。 如果是医生的大意而造成的,你可以捍卫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相关部门会进行详细调查。调查判断是医疗事故的话,当然你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护。不过,这样做劳力劳心,还会花费很长时间。我建议你如果现在身体好了,膀胱损伤处愈合了,没有因此引起的一些后遗症的话,还是不要再去想这个问题了。有这个时间不如用去好好照顾你的孩子,好好的生活!毕竟子宫大出血就犹如在鬼门关前徘徊,你能平安的破半回来,并且康复,就应该活的更好、更开心,不要件剑今去理会烦恼的事! 再补充一点:就算是医生是大意或不小心损伤了膀胱,他们也是在急着抢救你(切除子宫)的时候造成的。因为遇到大出血医生也会很着急,所以不小心伤到邻居器官也是难免的。就当他们是在救你时候不小心又让你摔了一跤吧!

匿名用户   2018-01-01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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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是有风险的。关键是术前医生是否已对可能出险的风险事项向患者或家属进行了交待,患者或家属是否对手术风险事项进行了确认签字。如是肯定的话就谈不上过错,如没有,可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赔偿。

支冬卉_0Gs0    2011-04-27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