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班没有打卡机,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自己每天到公司的时间?如孕期被辞退,没有签合同,有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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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蒸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务敢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柿兵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证据还得自己找,别人谁也帮不了你。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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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留在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譬如工资单之类,如果他辞退你了,你去劳动仲裁,老板要赔你上班时间的一倍工资以及各种保险费用,亏死他。
不用那么麻烦呀,只要自己按时上班就行,老板肯定要在你分娩前向办法辞退你的,因为没有交生育险的单位,费用要单位出的,如果你告他,也要等他辞退你再说,到时你可以得到养老保险、失业救济金、还有一年的双倍工资,弄好还得支付你的分娩住院费用
用人单位说你旷工,需要他们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