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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中涉及三个人,为了表述准确,现在分别给他们起个代号:车主、你朋友、双胞胎哥哥。事情的经过是不是这样的:车主把车借给你朋友,双胞胎哥哥把车要回去,双胞胎哥哥驾车撞死了人。你是不是想问你朋友要不要承担责任?或者是其他?请你明确说明。
先说刑事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的并负事故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负何种责任你没交代),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如不属于共同犯罪,那么犯罪主体只能有一个即驾驶员双胞胎哥哥,其他人包括车主、你朋友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至于民事赔偿责任,情况较为复杂,而全国各地处理手法也不完全统一。你还需要提供更多的线索。《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驾驶员即双胞胎哥哥须承担赔偿责任是毫无疑问的。车主承担责任有前提,即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这个情节目前还不好判断。但在实践中,几乎99.9%的交通事故案件都会将车主作为共同被告(这样可以保障受害人实际得到赔偿的可能性,也有利于保险公司参与诉讼),因此车主被起诉也是可以确定下来的。关于你朋友,情况比较复杂,是否须承担责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上述那个条文也没有涉及你朋友的情况。
个人认为,车主将车借给你朋友后,你朋友就实际控制了这辆车,对车辆就有了保管及合理使用的责任,是否尽到保管责任便成为是否对事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因素。你朋友是否尽到保管责任呢?还有一个情节也必须要明确,
1、将车交给哥哥是否是车主要求的或者经过车主的同意?如果未经同意,你朋友将车交给双胞胎哥哥时心里是怎么想的?
2、是误把双胞胎哥哥当成车主了;还是
3、明知他是车主的哥哥,只是认为他们是兄弟,他当然可以代车主把车要回去;或者是
4、你朋友明知车主和哥哥不是同一人,也只是想把车转借给双胞胎哥哥,等车用完后哥哥还给你朋友,你朋友再还给车主。
假设
1,车主要求把车还给哥哥或者同意还给他,此时可视为你朋友已有效归还了车辆,你朋友尽到保管责任,无过错,无须赔偿;
假设
2,误把双胞胎哥哥当成车主,那么你朋友在归还车辆时没能正确核实取车人身份,误把别人当车主,属未尽到保管责任,有过错,须赔偿。
假设
3,明知他是车主的哥哥,只是认为他们是兄弟,他当然可以代车主把车要回去。有人认为这属于表见代理,你朋友已将车辆归还,已无任何牵连和责任。个人认为,法律上并无规定双胞胎哥哥当然构成表见代理,双胞胎兄弟关系并不能成为有权代为取车的理由。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双胞胎兄弟姐妹,假定哥哥借钱给别人,而还钱的时候却还给弟弟(有时候是恶意的,债务人与弟弟串通,拿到钱后挥霍),如果法律确认这种还钱的行为是有效的,那将会极大的损害哥哥的利益,也会使社会的交易关系陷入混乱。类似弊端还有很多,不再一一举例。你朋友在明知哥哥非车主的情况下仍然将车交给哥哥,不能视为是对车辆的有效归还。因此,你朋友未尽到保管责任,有过错,须赔偿。
假设
4,你朋友明知车主和哥哥不是同一人,也只是想把车转借给双胞胎哥哥。这种情况也比较复杂。首先你朋友转借之前是否获得车主的同意,未获同意而转借的,视为未能尽到保管责任,有过错,须赔偿。如获同意,此方面无过错。另外,你朋友再转借时,是否对双胞胎哥哥的驾驶资格及驾驶能力进行必要的检查。如哥哥无驾驶资格或能力但未检查,或明知无驾驶资格能力而将车交给他,那么你朋友未尽到保管责任,有过错,须赔偿。如果哥哥有驾驶资格及能力,那此方面无过错。
综合以上,个人认为,你朋友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无须承担民事责任,即假设
1,你朋友经车主同意将车还给哥哥和假设4,车主同意将车转借给哥哥,且哥哥具有驾驶资格及能力,你朋友无其它方面的过错。除此以外,看上天的造化了。
再次强调,以上均为个人意见,并非专家意见,也不代表我国的司法裁判者均持有同样的意见,因提供内容有限,仅作上述粗糙分析,也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