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户口没迁办第二胎准生证应该在那边办

女方计生办不给准生证。要在男方拿准生证。请问是这样吗?
匿名用户    2014-06-3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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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楼主: 结婚了户口没迁.办第二胎准生证应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1条 1、 应当在怀孕前由夫妻双方 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 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2、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 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 对符合条件的, 应当发给《生育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3、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 应当及时将《生育证》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接受群众监督。 本条例所规定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 应当使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 发放上述证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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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小星    2014-07-01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