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怀孕八个多月丈夫一家卖掉房子,把我弃之不顾,后来生下孩子后满两年向法院起诉离婚

因没有对方的下落固判绝离婚。今年宝宝已经五岁了,他并没有出现过,更没付半点责任,通过派出所查出其下落,我现在申请强制性执行,那么我可以要求些什么呢?(判绝书上每月让他支付300元抚养费,按现在的开支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他不执行会有什么后果?我可以提出我的前夫和宝宝断绝父子关系的要求吗?因为这个人真的太没良心,太不负责任了,包括他的家人。
匿名用户    2013-06-0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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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电生养费可以跟他的收入挂钩,三分之一吧。强制执行得找到他或者他的沙厉挤财产。你没有权利替另一个生命做出抉择。好好培养孩子吧,祝福他/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残剑一来真金不怕火炼,二来人生当有真价值! 人生在世尽力而为便无所谓失去,知足常乐,健康无价。

匿名用户   2013-06-0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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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血缘关系是没法再法律上判决的,这个很可惜。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吧,碰到这种人,也没什么办法

匿名用户    2013-06-07 14:58

抚养费必须要给,每月按找你们商谈的收取;如果局部执行,可以告他。断绝父子关系不能的,做父亲的有看望孩子的权利。

山靖柏_cevy    2013-06-07 14:57

1、申请强制执行以判决书确定内容为准; 2、如果他有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可查封冻结他相关财产并予以强制执行; 3、不可以提出他们断绝父子关系; 4、原来确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可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匿名用户    2013-06-07 14:47

具体可以咨询下当地律师,找个好点的。 顺便帮你谴责一下,畜生行径,禽兽不如。

庚修永_nGAO    2013-06-07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