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孕妇长期请病假工资是怎么算的?请假期间法定节日费还有吗?

匿名用户    2014-04-0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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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抓基,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患筛乡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安虏的为二十四个月。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职工(包括孕妇)患病,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福利需要参考你们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普通员工的病假一样,只有产检产假才会全额发放工资

匿名用户   2014-04-0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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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不同体制的单位,不同体制的单位福利是不一样的。

匿名用户    2014-04-04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