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与被控告人2006相识后恋爱,2007年被控告人怀孕生一个女儿,由于控告人与被控告人当时没有拿结婚证

控告人与被控告人2006相识后恋爱,2007年被控告人怀孕生一个女儿,由于控告人与被控告人当时没有拿结婚证,被控告人的家人觉得女儿没有那结婚证就生小孩没面子,控告人一直不知道,2008年年初,控告人一家三口就来到被控告人老家(娘家),,被控告人的三姨夫就打电话让我们一家三口到盐城市204国道旁,把我们小孩接走,当时控告人不同意,被控告人说两三天小孩就回来了,我们一家三口再去上海去做生意,后来我再次来到被控告人看望小孩的时,跟被控告人说把女儿带回家,被控告人说死了,控告人一直在小孩,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与接小孩的人把控告人四个月大的女儿合伙拐卖走了,因为我的女儿是一直下落不明,我怎么样才能要回我的女儿
匿名用户    2013-07-2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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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报警,控告对方涉嫌拐卖儿童罪

匿名用户    2013-07-23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