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就怀孕了公司不给签合同怎么办

我一同学刚上班2个月就怀孕了 ,公司不肯签合同,但也没说辞退她
匿名用户    2010-07-1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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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个没有好办法,公司这么做并不违反劳动法。看试用昌劣期结束公司辞退不侨串剩辞退了,如果不辞退他们就不能辞基细退了,那个时候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如果试用期满,公司辞退你同学,那没办法的。

乜从安_sIAp   2010-07-1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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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或错误引用法律条款或不熟悉劳动合同法。 1.公司未在劳动者入职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属于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2-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公司想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的法律规定辞退劳动者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是随便说说就可以的,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其一:要提供招...聘时公开的招聘要求,其二要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要求的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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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亦玉_oL1R    2010-07-12 07:26

根据现行法律,对于试用期内怀孕的,如果公司只要表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上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因为,这个标准是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范畴内操作,而非属于第40条和第41条的情况。

匿名用户    2010-07-11 11:56

公司行为违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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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梓楠_9vDN    2010-07-11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