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梅毒[转自儿科诊室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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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韵诗_KikQ    2013-05-2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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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 梅毒转自儿科诊室论坛 如果在妊娠第6个月才发觉患有梅毒,立即应予正规治疗一疗程。到产后3个月内应再补治一疗程。 对付青霉素过掏们敏者,宫颈检查:观察宫颈上有没有肿物、 溃疡 、糜烂、息肉,宫颈大小是否正常,表面是否光滑,质地是否过硬,有无子宫脱垂清悼锅。 可接纳红霉素治疗但禁用四环素,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服一疗程,急性输卵做笼管卵巢炎治疗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且待临盆后均应对新生儿接纳青霉素补治一疗程,

尚丹丹_ztMG   2013-05-23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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