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与单位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还在试用期内,却发现自己怀孕,单位知道后能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匿名用户    2014-07-1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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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挡锅电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解除劳动关系,以下情况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暖葛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次筛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你没有上述情形,用人单位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盘灵波_LoTr   2014-07-15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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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匿名用户    2014-07-15 12:29

视双方在录用过程中确认的书面文件和劳动合同中是否涉及此内容决定: 1,若劳动者提供或填写提交的简历文件、体检文件、诚信声明等文件有对自身“未怀孕”的声明;或用人单位提供的该岗位不适宜孕妇且在招聘启事或面试时提供的岗位说明书或其它说明文件中已作明确告知;或劳动合同中对“怀孕”有明确约定。则劳动者涉嫌以...“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无效; 2,若无上述书面文件约束,则劳动关系有效,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可依其管理规范对员工进行调岗、安排休假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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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7-15 12:23

不能的,国家法律有规定

匿名用户    2014-07-15 12:20

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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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亦玉_oL1R    2014-07-15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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