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第五个月才与我签立劳动合同,我能否拒签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吗?

此前的几个月我能否要求单位支付我两倍工资? 谢谢啦!!
匿名用户    2010-05-18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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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2、同时要求4个月的2倍工资

匿名用户   2010-05-19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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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从第二个月开始即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匿名用户    2010-05-19 14:36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你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确定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在确定劳动关系起的第二个月开始至签订劳动合同为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你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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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5-19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