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深圳一个公司注销,变更办公地址,并清除工龄;劳动法应该如何赔钱;分别孕妇和非孕妇人员

匿名用户    2011-08-0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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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龄,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不区分孕妇和非孕妇。

匿名用户   2011-08-0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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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公司注销则用人单位主体消灭,那么公司应按照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满1年补一个月,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满6个月不满1年的给1个月。这种补偿方式,孕妇和非孕妇都适用。

匿名用户    2011-08-04 13:32

劳动合同照旧执行。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匿名用户    2011-08-05 00:12

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企业破产,依法注销的,用工主体消亡,则劳动者与之的劳动关系因企业消亡而终止,企业应当依法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不是经济赔偿,请注意,补偿和赔偿虽然有时候执行起来数额相同,但法律意义和责任不同,赔偿是必须的,强制的主张,赔偿的一方存在过错,而补偿则是因为其他原因,即双方不存在过错) ...补偿标准: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资计算以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也可以按照当地法律法规执行),超过6个月的部分都可以认定为1年工作时间,而未满6个月的,则为半个月工资,如一个人工作满4年3个月,则补偿4个半月工资 孕妇和非孕妇在企业依法注销,破产的情况下是同等待遇。如企业未破产,注销,则根据劳动合同法,女性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辞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相应的报酬待遇,也就是无法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企业一旦注销,用工主体消亡时,履行合同的基本条件消失,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则可按照一般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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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心远_k75a    2011-08-04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