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产假规定158是否包括了难产15天

长沙产假规定158是否包括了难产15天
匿名用户    2016-07-09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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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再加上本省规定的60天,加起来共158天。国家规定中明确表述为: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即难产的共158加上15天共173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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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安祯    2016-07-09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