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个月 检查出丙肝阳性 引产之后丈夫提出离婚 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0-06-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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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在怀孕期间,你老公的离婚之诉不可能被支持的。 1、按照法律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之诉,但丙肝属不属于不适当结婚的疾病,现在尚无具体规定。 2、如果你老公提出离婚之诉,实际上认可搁则貌了你们之间的间糕婚姻是有效婚姻。按此推断,如果离婚应以是否达到感情破裂为依据,倘瓦而不能以是否存在疾病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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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具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病我也不太清楚,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感情破裂是不可以离婚的。 但是如果你的丈夫铁了心要和你离婚,只要分居两年就可以了。 所以说婚前检查还是比较重要的。 不管是什么样的结果希望你可以坚强勇敢的面对!
你丈夫没有考虑过是不是他的原因?万一是他的精子的毛病呢?他要是这样的话离婚就离婚,没感情的婚姻不要也罢。他怎么一点都不念夫妻情啊
这样不算隐瞒的 就因为这样就要离婚你丈夫也太不挂念夫妻情了吧 一夜夫妻百日恩啊 法院绝不会批准的 祝你健康
丈夫不能够凭这个理由离婚,法官不会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