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腹腔镜手术失败,转而药物治疗,算不算医疗过失?

情况说明: LP确诊怀孕后突然阴道出血,去医院检查,医院做B超和验血HCG后初步判定为宫外孕,要求我们住院观察,遂于6月24日住院。住院后医生继续采用隔天做B超和验血HCG的方法来观察,但由于血的指标一直在缓慢往上升 (6.18血HCG /900多,6.22血HCG /1400多,6.24血HCG /2400多,6.26血HCG /2400多,6.29血HCG /3400多,期间阴超为子宫内不可见孕囊,只是看到右侧输卵管有囊块。子宫内膜由最初的11MM增加至23MM,后又降至19MM.) 于是在6月30日医生建议为我们做腹腔镜手术,摘除右侧输卵管。我们建议是否需要继续观察,医生觉得还是尽快手术比较安全,以免胚胎发育引起大出血,于是我们同意手术。 7月3日 ,原定出院。但是医生早上告知,切下的输卵管经由病理检查发现并未发现胚胎,7月2日晚上做的尿检依然呈阳性,于是7月3日早上抽血查HCG,结果下午报告显示血的指标已经上升到6000多。医生解释胚胎仍在肚子里,具体位置不清楚(没有再做B超),建议我们药物治疗,将胚胎杀死后自然排除。考虑到LP的身体,我们先同意药物治疗,于是医生打了针并开了药。 两天的药物治疗,LP受尽痛苦,恶心,呕吐,腹痛,拉稀。。。每次腹痛之后便伴随大量出血,有浓厚的血块,医生解释说这是子宫内膜脱落造成的,并最终于7月5日排出一“东西”,该“东西”有点像鱼的内脏,椭圆条状,外面有白色膜包着。排出以后,LP不再腹痛难受,并且之前的胀气和肛门下坠感也渐渐没有了,出血量也逐渐减少,排除的“东西”病理报告尚不得知。。 请问:1.腹腔镜手术并未解决宫外孕病症,如果是后面的药物治疗才解决了宫外孕,拿出了胚胎,那么是否可以判定这是医院的误诊误治,可否判定为医疗事故? 2.如果是由于院方误诊误治引起的,我该如何向院方提出异议,程序是怎样的?一般如何赔偿? 3.如果从阴道排出的“东西”真的是胚胎,那么这个胚胎是不是从子宫排出的?如果是,那么能否说明在腹腔镜手术前,这个胚胎已经在子宫了? 因为这是我们婚后第一次怀孕,本来宫外孕已经很伤心了,没想到LP还要额外的承受更多的痛苦,我无处需求帮助,希望各位高人能够指点迷津,还我公平。 谢谢!
匿名用户    2009-07-08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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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4月初做了宫外孕腹腔镜手术。术后一直腹痛难忍。后检查腹内仍有包块。但是院方不承认是他们手锈了术的问题。尿检仍然呈阳性。随实司涌后5月初我又做了第二次开腹手术。但是术后半月后我一直感觉膀胱压迫,难受。 而且找不到病因。 像我已经40多了,已经有了小孩。 但是你们的情况和我不同。所以这官司一定得打。是他们的不负责任,造成了我们的终身遗憾,难道他们不用负责么? 要维护自己的权怠肿益。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

母婴用户71491351_ciNF   2009-07-1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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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水平的医生,你们早该换医院了的, 找职能部门太耽搁时间,直接找新闻单位. 未确认就把正常输卵管切除,就这一点就可以赔偿你们10万元左右.

敛婷美    2009-07-11 09:43

可以向监管机构投诉

匿名用户    2009-07-10 23:46

带上记者找你的主治医师去

匿名用户    2009-07-08 13:20